2018年中煤榮獲省級企業研究院
根據《浙江省企業研究院管理辦法》(浙科發條〔2014〕150號)和《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省級企業研究院的通知》(浙科發條〔2018〕106號)要求,經復核審查、網絡評審、公示等程序,認定“浙江省中煤礦用泵站成套設備研究院”等245家企業研究院為省級企業研究院。
省級企業研究院的依托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創新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充分集聚創新要素,營造有利于吸引、培養和使用創新人才的環境,通過科技攻關,產業化開發,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和發展戰略研究等一系列科技創新活動,研究開發出有市場前景和競爭力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產品,不斷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使省級企業研究院成為支撐和推動企業自身發展的核心基地和我省科技創新的先導基地。